甲方:郑州豫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公交)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结成共同发展之联盟。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关系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为平等互利关系。
2、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方推广宣传以及销售对方经营管理的公交车身、候车亭、公交车内、户外广告等媒体。
3、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
三、 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
四、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五、其他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六、本协议长期有效。
七、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十、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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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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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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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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